2015-03-26 08:18: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3月26日讯 日前,在东三路的步行街内,一商家与顾客发生争执,争执的原因竟是为了一张照片。原来,独自逛街的王女士看中了一件衣服,但拿不定主意,便打算用手机拍下来,以便回去后询问一下朋友意见。不料,王女士的做法,却遭到了店主的阻止,并强迫其删除照片。对于,店主的行为,王女士感到不满,“她有权这样做吗?”
3月25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介绍,她在一家店铺内相中了一件衣服,上身试穿后,也比较合身,但拿不定主意是否购买,便拿起手机随手拍下照片准备让朋友看看。当她刚拍完照片准备离开时,却被店主拦住,理由是“没经过同意,不能拍照,必须删除”。
“不把手机拿出来将照片删除,今天就不能走。”店主说。店主质疑她是同行,来窃取自家“商业机密”,必须把照片删除。经过一番交涉,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没办法,王女士最终删除了照片才得以离开。但王女士质疑:“店主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是否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记者走访了解到,绝大部分的商家对于顾客在店内拍照的做法均持反对态度,有些个体商家甚至在店面门口张贴标识“同行免进,谢绝拍照”。在西城经营服装生意的冯女士告诉记者,“现在效仿销售的衣服太多,加上网店盛行,我们拒绝拍照也是担心影响生意。”
对此,记者咨询工商部门获悉,商场或商铺属于有自主经营权的公共场所,商家根据需要,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同时对公民个人权利没有妨碍的情况下,可以禁止消费者拍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以下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获知权、赔偿权、受尊重权等。商家从自身利益考虑,拒绝消费者拍照,这并没有违反知情权。不过,商家在拒绝消费者拍照时,一旦做出污辱消费者人格的行为,如态度粗暴、谩骂、动手拉扯等,就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权利。所以消费者在逛商场时,应注意是否允许拍照,作为商家如果不同意拍照行为,可温柔提醒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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