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举办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共分4个类别

2015-03-27 07:48: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艺术作品 艺术表演 艺术展演 中小学生 艺术教育
[提要]3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举办东营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大众网东营3月27日讯 3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举办东营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共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4个类别。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东营市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3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选拔优秀节目参加5月下旬由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组织的展演活动。6月1日至15日,为艺术节目、作品选送评选、市级展演阶段。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赛区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光盘、艺术作品组织评选,优秀获奖节目于6月15日前后进行集中展演,选出部分优秀节目、作品、征文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优秀表演节目、优秀艺术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评选。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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