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08:16: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3月30日讯 丈夫欠债17万元,债主携四人便非法拘禁,并殴打其妻子。日前,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涉案人辛某甲、辛某乙、杨某、张某、聂某均犯非法拘禁罪,被判拘役五个月到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记者了解到,2012年3月,范某曾向辛某甲借款34万元,之后陆续还了25万元。但包括利息在内的17万元却没还。辛某甲认为范某故意拖欠,遂把范某的奔驰车牌号告诉了弟弟辛某乙,让他平时多留意一下这辆车。
2012年12月10日11时许,辛某乙和对象杨某在西城淄博路看到了范某汽车的“踪迹”。电话告知了姐姐辛某甲,接到“线报”后,辛某甲由张某陪同赶到了现场,并进入门岗与范某的妻子卢某谈还钱的事。随后,卢某被押上汽车到了淄博路安泰阁饭店。在途中,卢某三次想跳车逃跑,都被辛某乙和杨某拉住。
到了安泰阁饭店后,辛某甲等人一直逼迫卢某还钱。当日下午15时,范某给辛某甲汇入了8万元。但辛某甲并不打算就此作罢。
从安泰阁饭店里出来时,卢某趁机挣脱逃跑并呼喊救命,但辛某乙等人追上将其踢倒,掐住脖子,用黑帽子套住头,架到了随后赶来的聂某的车上,前往东城安宁小区。期间,卢某遭受了持续的殴打与威胁。经鉴定,卢某遭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入院诊断为妊娠状态、先兆流产、软组织伤及脑震荡。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辛某甲、杨某与其他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共同故意实施了对被害人的非法拘禁和殴打,均应认定为主犯,并依法作出判决,辛某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辛某乙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张某和聂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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