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加分由10分降到5分

2015-04-17 10:45:00    作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考加分 综合素质评价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档案
[提要]16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关于山东省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情况,在取消5类加分项目、保留了5类加分项目外,还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了调整,而考生取得多个项目加分在投档录取时不可重复计算。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到省、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16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关于山东省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情况,在取消5类加分项目、保留了5类加分项目外,还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了调整,而考生取得多个项目加分在投档录取时不可重复计算。

  取消5类加分项,多个项目加分不可重复计算

  山东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按要求我省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作相应的调整,该取消的全部取消,该扶持的予以保留,不设任何省定加分项目。对国家明令取消的“体育特长生”等5项鼓励性加分项目予以取消;二是对国家明确保留的“烈士子女”等5项全国性扶持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三是对个别保留项目的加(降)分分值进行调整。

  同时,考生取得多个项目加分在投档录取时不可重复计算,同一考生符合所要求的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

  据了解,取消部分加分项目,并不意味着不鼓励学生兴趣特长发展。取消5类加分项目后,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类专业招生;学科竞赛获奖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少数民族加分降到5分,2017年将取消加分

  另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也有所调整。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执行区域范围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但分值有所降低,由10分调整到5分;适用学校调整为只适用于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另外,执行政策时间仅限今明两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

  据了解,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的加分政策,仍按我省原有要求执行,但加(降)分分值不超过5分。

  5类高考加分项取消,见义勇为不再高考加分

  (一)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二)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三)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四)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五)取消见义勇为和先进劳模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到省、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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