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08:29: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26日讯 5月25日,记者从东营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卫计委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同时GB 2760-2011将作废。
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领域最权威的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原则、允许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等参数,新版标准GB 2760-2014与2011版标准比较,发生了9项变化:
1、增补14项原卫生部2010年16号公告至国家卫计委2014年17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2、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3、修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 4. 2;
4、修改了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修改、增加了一些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5、修改了附录B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规定;
6、修改了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规定;
7、删除了附录D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8、修改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共涉及46个食品类别名称与分类号被修改;
9、增加了附录F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新标准的实施,关系到我国的食品进出口,在当前的食品安全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应及时收集新版标准并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优化生产工艺,规范使用添加剂,建立健全新的食品生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食品进口企业及时关注新国标的发布和实施,了解并熟悉新标准的相关变化,及时与国外生产商做好沟通,按照我国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符合新国标要求。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