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 08:02: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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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东营6月4日讯 李某、孟某二人去烧烤店买烤串,次日虚构中毒,妄想“碰瓷”。被人识破后,竟纠集人马砸毁烧烤店桌椅。并驾车追赶车主,将其打伤,累计造成经济损失24607元。日前,二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零九个月至二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见东营区西四路刚开张了一家“串神烧烤店”,李某、孟某便预谋来此骗点钱。2013年4月11日凌晨1时30分,两人经过预谋后,来到该店购买了一包啤酒和肉串。次日下午两点多,他们来到该烧烤店,一人假装食物中毒捂着肚子,要求烧烤店老板给予赔偿。
不过,烧烤店老板国某坚称肉串没问题,拒绝赔钱。见此,二人手持砍刀、木棍对着烧烤店的玻璃、餐具进行破坏,之后自行离开。但事情还没算完,二人随后纠集谢某等人数次返回“串神”烧烤店,陆续将该店的卷帘门、铝合金门窗、广告照明灯砸坏,并将停留在门口一辆待修的雪铁龙轿车砸坏。
在他们返回途中,遇见了烧烤店老板国某驾驶的汽车。随机在西四路上进行追赶,行至西四路与淄博路交叉口时,李某驾车撞向国某的汽车,致使国某汽车受损后停车。李某、孟某带人冲上去将国某打成轻伤。事后经鉴定,国某所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为24607元。
2014年1月,民警在东营区万象游乐园滑雪场门口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李某、孟某虚构吃烧烤中毒的事实,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致二人轻伤,财物损毁价值24607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共同犯罪,不分主从犯。最终,法院以寻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一审宣判后,李某等人均以“系从犯,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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