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因贪吃“野味” 嘴馋男子毒杀野生保护鸟类被判刑六个月

2015-06-07 17:56:00    作者:李长莲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野味;宋某;农药;毒杀;保护鸟类
[提要]因贪吃“野味”,一嘴馋男子便利用农药毒杀野生保护鸟类。近日,垦利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宋某提起公诉,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3月初的一天,宋某在捡拾被毒杀的鸟类时,被巡逻的东营市公安局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治安民警发现,现场查获班嘴鸭死体4只、雉鸡死体2只。

  大众网东营6月7日讯 因贪吃“野味”,一嘴馋男子便利用农药毒杀野生保护鸟类。近日,垦利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宋某提起公诉,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据了解,自2012年起,宋某和妻子在垦利县黄河口镇承包了20多亩土地种植玉米。2015年春天,宋某在地里干活时,发现了一只翅膀受伤的野鸭(学名班嘴鸭),在捕获并食用野鸭后,他想到过几天有二个外地亲戚过来,为了让他们也品尝到黄河入海口特色“野味”,便产生了毒杀鸟类的念头。

  宋某将半斤多高毒性农药呋喃丹(又名克百威)与10多斤水稻、玉米颗粒炒制成诱饵,分四次将毒饵全部泼洒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口管理站八千亩检查站附近。3月初的一天,宋某在捡拾被毒杀的鸟类时,被巡逻的东营市公安局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治安民警发现,现场查获班嘴鸭死体4只、雉鸡死体2只。在宋某暂住屋内又查获班嘴鸭、雉鸡、鹌鹑、云雀等野生鸟类死体及残骸20余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鸟类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俗称的“三有”动物。目前,被告人宋某以非法狩猎罪被提起公诉获刑。垦利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市民,野生鸟类属于国家所有,并非老百姓意识当中没有物主的一类,不是任何人都能猎捕的。希望市民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避免因非法捕猎而带来不必要损失。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