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高利贷重复卖房骗270万 东营一开发商被判刑

2015-06-16 09:09: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马某;手掌;骗取;重复抵押;卖房
[提要]房地产开发商马某无力偿还开发楼盘所借的高利贷,就先后采用将所建造住宅楼重复抵押和出售的方式,骗取270万元以此偿还高利贷,后选择偷跑“避难”。据了解,2013年1月,马某将和惠小区C区某住宅抵押和出售给吴某、闫某,签订出售合同,从吴某、闫某处获得钱款约99.8万元。

  大众网东营6月16日讯 房地产开发商马某无力偿还开发楼盘所借的高利贷,就先后采用将所建造住宅楼重复抵押和出售的方式,骗取270万元以此偿还高利贷,后选择偷跑“避难”。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马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了解到,马某是利津县一房地产开发商。2011年底,马某中标,负责开发利津县和惠小区C区住宅楼和商铺。但是因为资金短缺,影响了楼盘的开发。为了解决资金问题,马某选择了高息借贷获取资金。

  马某高息借贷从2013年持续到2013年。高利贷债主多次逼迫马某还款,但马某却无力偿还。2013年初,在债台高筑的情况下,马某想到了采用重复抵押和出售商品住宅的方式,签订合同诈骗钱财,以此筹措资金偿还之前高额外债。

  据了解,2013年1月,马某将和惠小区C区某住宅抵押和出售给吴某、闫某,签订出售合同,从吴某、闫某处获得钱款约99.8万元。2013年3月至7月,马某又将抵押和出售给吴某、闫某的房子,先后三次抵押和出售给了张某等三人,共骗取钱款122余万元。同年6月至7月,尝到甜头的马某故伎重演,又先后两次从王某和李某等处骗取钱款共计46万元。

  2013年7月份,唯恐事情败露,马某选择“跑路”,逃匿至了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经查明,在其逃跑之前,采用重复抵押和出售商品住宅的方式,已经骗取多人钱款共计267.8万元。当年9月30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马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