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好姐妹外出发生事故 两人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2015-06-24 10:44: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载好姐妹;外出;发生事故;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提要]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张某和李某是一对相交多年的好姐妹,在一次结伴外出旅途中,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张某面部受伤。经鉴定,李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而后其与张某却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大众网东营6月24日讯 (记者 王青青)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张某和李某是一对相交多年的好姐妹,在一次结伴外出旅途中,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张某面部受伤。经鉴定,李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而后其与张某却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
    据了解,张某和李某是一对相交多年好姐妹,两人相约一起出行到青岛参加某品牌化妆品的聚会。李某驾驶车辆,在途中与一大型拖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坐在负驾驶位置上的张某面部受伤,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刻将张某送往当地医院进行了包扎和伤口处理并由李某垫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后,张某自行到整形医院进行面部整形花费医疗费50000余元,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张某和李某不能达成一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整容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140000余元。在法庭上,二人都有一肚子委屈,而且都表示对友谊非常失望,张某自称因交通事故和丧失友谊患上了抑郁症,李某也声称自己想不通并多次看心理医生,二人对赔偿数额的心理预期也相差很大,根本不可能达成和解。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整容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0000余元。
  对于二人而言,身体上的损害和金钱上的付出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在于经营多年的友情就此终结,法官也只能从法律的角度确定民事责任,对于孰对孰错每个人心中可能都有一个答案。法官提醒,要对自身驾驶技术有清楚的认识,最好不要随意载别人出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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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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