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企业仓库管理员监守自盗结伴盗窃被判刑

2015-06-25 08:10:00    作者:李静 朱丽翠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盗窃;小丁;刘某;判刑;仓库管理员
[提要]6月19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企业的仓库管理员小丁因与别人串通盗窃分得了部分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终于,在刘某与同伙的周密安排下,小丁帮他们盗窃了所在单位价值5万元的物品,并分得了8千元赃款。

  大众网东营6月25日讯  6月19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企业的仓库管理员小丁因与别人串通盗窃分得了部分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

  原来,2014年,小丁大学毕业后顺利应聘到垦利县一家企业从事仓库管理工作,一个月三千元的薪水对于一个刚刚踏上社会的学生来说本已不错,可是小丁总觉得工作辛苦赚钱又不多。一天,小丁偶然碰上了自己初中同学刘某,看刘某初中都没毕业却开着豪华小轿车,很羡慕,就向刘某打听有什么“生财之道”。刘某得知小丁的工作状况后就嘲笑他守着金盆子还到处找钱。见小丁不解,刘某神秘地说,只要小丁同意上夜班时“偷偷懒”,挑个“好时机”告诉他,别的什么都不用管,就等“分红”了。小丁这才明白,刘某是让他为他们盗窃行方便之门!虽然小丁觉得这样做不太好,但在金钱的诱惑下,还是同意了。终于,在刘某与同伙的周密安排下,小丁帮他们盗窃了所在单位价值5万元的物品,并分得了8千元赃款。最终小丁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留给他的只有悔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