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两邻居相邻种地排涝不当 玉米地绝产损失近8万元

2015-06-29 15:43:00    作者:张小杰 扈亭河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排涝;张某;玉米地;地户;种地
[提要]暴雨季节,为了自己的棉花地排涝,擅自掘开地头的渠坝,积水流向相邻种植户的玉米地,造成玉米全部绝产。记者了解到,张某与祝某均系外市人,目前在垦利县承包土地,分别种植140亩的玉米和860亩的棉花。

  大众网东营6月29日讯  两家相邻种地。暴雨季节,为了自己的棉花地排涝,擅自掘开地头的渠坝,积水流向相邻种植户的玉米地,造成玉米全部绝产。玉米种植户将擅自排涝者告上法院。6月25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起侵权纠纷,被告祝某被判赔偿原告张某15800元。

  记者了解到,张某与祝某均系外市人,目前在垦利县承包土地,分别种植140亩的玉米和860亩的棉花。不过,棉花地地势要明显比相邻的玉米地高。几年来,双方与周围的种地户一致约定,一旦出现旱涝等问题,需动用抽水泵自行解决,不能擅自排入他人承包的土地。

  然而,2014年7月份的一场暴雨来势十分迅猛,短时间之内各种地户的承包地内均蓄积了大量积水,张某地里的积水更深,140亩玉米苗全部被淹没。到承包地内巡视的祝某看到雨势很大,就擅自挖开地头上的渠坝进行排涝。雨水顺着地形流入张某地里,张某玉米地颗粒无收,基本绝产。经鉴定,张某玉米损失为79000元。张某将祝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日前,垦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地势低洼、雨水过大是造成张某损失的主要原因。但是,祝某在排涝时没有顾及到周边农户的权益,擅自改变周边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其排涝不当进一步加重了原告损失的扩大。

  2015年6月25日,按照法律规定,垦利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祝某承担20%赔偿责任。记者采访了解到,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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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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