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在国美在线买电视后直降100元 索要差价遇难题

2015-07-01 08:10: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刘女士;国美在线;客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格式条款
[提要]网上购买电视机,在一个月的价保期内遇到了同款商品降价。”  听了客服的解释后,刘女士仍觉不合理,便查询了“国美在线”网页的价保规定。

  大众网东营7月1日讯  网上购买电视机,在一个月的价保期内遇到了同款商品降价。顾客找客服申请价格保护,却被告知抢购、满购等商品不受价格保护。 6月30日,市民刘女士打来求助热线,质疑该电商价格保护规定的合理性。“明明电视降价就在价保期,为啥我就不能受保护?”

  电视买了没多久,价格降了100元

  6月初,刘女士在“国美在线”购买了一款索尼电视。13日,商家送货上门,刘女士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了5099元。

  没过两天,“国美在线”开始搞线上活动。18日,刘女士看到同款电视机价格变为4999元。看到电视机直降100元,刘女士觉得很生气。虽然想退货,但一想到为了100元钱来回折腾不值得,刘女士便忍了下来。 23日,刘女士预约商家上门安装电视机。当工作人员提到安装需另付费用时,刘女士问起了同款电视机降价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复称,若所购同款产品,在一个月内发现价格降低,可向“国美在线”申请价格保护,并告知了申请方式。

  价格保护有规定索要差价遇难题

  随后,刘女士添加了“国美在线”微信,联系客服进行价保申请。客服先是回复“不符合价保范围,该款电视目前价格是5488元”。当刘女士指出18日电视机活动价为4999元,符合价保约定的商品在一个月期限内降价后,客服接着说:“您购买的商品属于抢购、促销类产品,不属于价保产品范围。”

  听了客服的解释后,刘女士仍觉不合理,便查询了“国美在线”网页的价保规定。刘女士发现,规定第一条确实写着“抢购、团购、满返、搭配购、赠品、预售商品、会员价、黄金商品和价格异常商品等不参加价格保护”。对此规定,刘女士提出质疑称,仅约定的第一条,几乎能将网站的全部商品囊括,那么制定价保还有何意义?“难道价保只是虚设,只为引诱顾客购买产品吗?”

  价保说明属格式条款电商应对客户明示告知

  记者登陆“国美在线”网页查询,发现该款电视机现售价确为5488元,而价保特殊说明的第一条内容也确如刘女士反映。

  记者在线联系了客服。客服人员回复称,申请价格保护都以当前页面显示价格为准。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联系了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李律师称,关于价格保护的特殊说明,属于电商制定的格式条款。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价款或费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也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对该规定有知情权,商家违反了明示告知义务。”李律师建议刘女士可先去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也可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护个人权益。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