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物场内“躲猫猫” 盗窃未遂获刑6个月

2015-07-09 08:32:00    作者:杨根生 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王某某;购物广场;耗子;被告人;盗窃案件
[提要]近期,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某为了掩人耳目竟在作案前藏匿于商场中,等待工作人员下班后开始疯狂偷窃商场物品,途中却被工作人员发现。

  大众网东营7月14日讯(通讯员 杨根生 记者 王青青)近期,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某为了掩人耳目竟在作案前藏匿于商场中,等待工作人员下班后开始疯狂偷窃商场物品,途中却被工作人员发现。最终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年3月9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某来到东营利群瑞泰购物广场并藏匿在该购物广场内,待工作人员下班后,被告人王某某先后至女装部、家电部盗走男女式内衣裤、家居服、皮鞋等衣物及背包、耳机、路由器、音箱、望远镜、电话等物品,后被利群购物广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抓获。随后利群瑞泰购物广场工作人员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某所盗窃物品全部予以扣押并发还失主,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经鉴定,被盗涉案物品价值共计1455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能得逞,系未遂,可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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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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