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 08:39: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30日讯 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征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等问题。同时,要求各责任主体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在相应征地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履行征地报批前的相关证明材料、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及用地批复后的征地公告等有关信息材料必须进行主动公开;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等信息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利益相关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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