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 14:10: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30日讯 7月28日,东营市安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加强溴素生产经营企业溴素流向管理,严密防范其流入非法用于制毒渠道。
东营市安监局发布《关于加强溴素生产经营企业溴素流向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溴代苯丙酮化学合成麻黄碱制造冰毒、甲卡西酮等犯罪活动形势突出,造成重大现实危害。截至目前,东营市已有溴素生产企业28家,生产能力26820吨/年;无储存经营企业50家,是溴素生产经营大市。而溴素又是合成溴代苯丙酮的主要化学前体,据国家禁毒办通报,一些福建长汀籍、江苏盐城籍等制毒高危人员窜入山东省,伺机秘密选点设厂,大肆利用溴素制贩溴代苯丙酮牟取暴利,已引起中央、省领导和国家禁毒办的高度关注。
通知要求,各县区实时掌握辖区内溴素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底数和现状,逐一登记造册,健全管理台账。每个企业台账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原料及使用量、产品及年产量,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辖区内溴素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溴素流向登记制度,如实查验、记录购买人、运输人、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和企业法人、运输车辆信息及营业执照,对流向福建、湖北、江西、广东等制毒高发地区的可疑交易,要及时报本地县区公安禁毒部门。要推动相关溴素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主体责任, 要强化溴素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觉完善、规范溴素监管措施,严密防范其流入非法用于制毒渠道。对因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溴素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从严问责。
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5号)规定,对溴素生产建设项目严格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凡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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