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东营高温补贴上涨 户外作业提高至200元

2015-08-07 08:33:00    作者:李长莲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防暑降温费;高温补贴;8月;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条件
[提要]8月4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我市自8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大众网东营8月7日讯  8月4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我市自8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由原来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40元,分别上涨了80元和60元。

  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原有的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劳动者的工作需求。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自2015年8月1日起,我省决定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五部门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按照通知要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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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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