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撞上三轮车又因违规被罚万元

2015-08-13 17:21:00    作者:赵尔靖 张景霞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危化品;运输车;半挂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挂号
[提要]违规危化品运输车撞上三轮车,民警深入了解发现其还没有配备押运员。7月30日,东营河口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与一辆三轮汽车相撞,有人员伤亡。

   大众网东营8月13日讯 违规危化品运输车撞上三轮车,民警深入了解发现其还没有配备押运员。7月30日,这辆运输车的所属单位收到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7月30日,东营河口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与一辆三轮汽车相撞,有人员伤亡。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勘察得知:凌晨1时15分,利津县盐窝镇的张某某驾驶鲁E9****、鲁EW***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沿31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29公里+100米桩附近时,与在此头西尾东路北侧停车的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黄庄村200号丁某某驾驶的鲁EG****号三轮汽车相撞,致使丁某受伤,造成两车损坏。大队民警迅速将丁某送往医院,并对现场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调查,鲁E9****、鲁EW***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未按规定配备押运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单位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