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家地炼企业进口原油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
2015-08-17 16:5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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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营;进口原油;原油进口;国家发改委;垦利
[提要]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运行[2015]2092号文件,对我市上报的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进口原油申请作出批复。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加工能力为3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52万吨/年;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装置加工能力为35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50万吨/年。
大众网东营8月17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运行[2015]2092号文件,对我市上报的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进口原油申请作出批复。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加工能力为3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52万吨/年;山东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装置加工能力为35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50万吨/年。
使用进口原油后,两企业将按现行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管理,并相应承担成品油市场保供责任。具体进口事宜,由两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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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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