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无证驾驶 垦利一男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5-08-24 08:18:00    作者:刘增琳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无证驾驶;投案自首;摩托车驾驶员;垦利县;李阳
[提要]4月份,垦利县境内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将一辆摩托车掀翻在地,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时隔近四个月,于8月11日上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垦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大众网东营8月24日讯 (通讯员 刘增琳)斤年4月份,在垦利县境内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大众汽车将一辆摩托车掀翻在地,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而事故发生后,大众车驾驶员却因种种原因逃离了现场,并且在警方已经确认其犯罪嫌疑人身份后,仍然迟迟不肯现身,公然跟公安机关玩起了“躲猫猫”。

  大众车主撞死行人玩“消失”

  2015年4月18日12时许,垦利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兴路与民丰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垦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置。事故现场,一辆大众牌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距20余米停在路边,两辆车均损坏严重,现场散落着因撞击而产生的车身碎片,摩托车驾驶员摔在路边,躺在血泊之中,处警民警从随后赶来的医护人员口中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因遭受强烈撞击,已当场死亡。然而民警在事发现场,却一直未见到大众车驾驶员。民警随后从周边群众口中得知,轿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下车观察了一下躺在路边的摩托车驾驶员,然后就迅速逃离了现场。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事态严重,处警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县公安局党委,随后,事故专案组成立,并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一方面,专案组民警从警综平台查询到大众车的所有人为王栋(化名),在与王栋取得联系后,王栋称车子是自己的,但开车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李阳(化名)。另一方面,专案组民警在对大众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留有李阳的手机、钱包、身份证、银行卡及其本人所持有的各种票据。同时,专案组民警还调取了当天与大众车相关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出大众车行驶轨迹,卡口信息显示:此车从东营市东三路与北二路路口行驶到垦利广兴路高架桥期间,10几公里的路程竟然只用了不足10分钟,车速高达110km/小时以上。而最为关键的是,从视频卡口抓拍到的图像中,可以清晰的看到,驾驶大众车的正是李阳。

  种种线索都表明,李阳就是这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苦心相劝嫌犯终“现身”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并多次试图与李阳取得联系未果后,办案民警于事发当天便前往了李阳家中。然而,让办案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是此后漫漫规劝路的开始。

  在得知李阳撞死人的消息后,李阳家人情绪激动,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并表示李阳人并不在家中,也联系不到他,不知道其身在何处,但这样的说法和推辞显然没有动摇办案民警侦破此案的决心。时隔一日,办案民警再次通过李阳所在村的负责人及大众车所有人敦促李阳投案,但此时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李阳竟然选择了拒绝投案。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4月29日,垦利县公安局对李阳进行了网上追逃。而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多次到李阳家中对其家人作思想工作,敦促李阳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面对公安机关的高压侦查和办案民警的反复规劝,李阳终于放弃了最后的一丝侥幸。 8月11日上午,在家人陪同下,李阳到垦利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归案后,李阳如实向办案民警交代了案发情况:2015年4月18日上午,自己驾驶王栋的大众牌轿车前往某工厂办理业务,在途径广兴路与民丰路交叉路口时,因车速过快,刹车不住,将摩托车及摩托车驾驶员撞翻在地。撞到摩托车驾驶员后,自己下车观察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死亡,考虑到自己是无证驾驶,且因一起案件自己现还在缓刑期内,如果被公安机关抓到,必然会遭到重判,而交通事故发生后,自己所驾驶的大众车因损毁严重已无法启动,故选择了徒步逃离现场,并从案发后一直躲在一处偏僻的工厂里直到投案。而后,面对公安机关的反复规劝和家人的思想动员,深感自己犯下大错,已无回头路可走,便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目前,李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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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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