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房客摇身一变“房主” 只为转租骗租金

2015-08-27 08:17:00    作者:李静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房主;租金;转租;并处罚金;有期徒刑
[提要]东营区的邵某某、王某某各自有一张真的身份证,却有若干张假身份证。8月27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邵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大众网东营8月27日讯  东营区的邵某某、王某某各自有一张真的身份证,却有若干张假身份证。若要问他们伪造那么多张假的身份证干吗?租房!确切地说,是租来别人的房之后,再摇身一变成“房主”再对外出租,骗取别人的租金。他们不仅在东营如此“运作”,还辗转青岛、日照等地行骗。8月27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邵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了解,邵某某、王某某在一次租房的过程中萌发了转租房屋赚钱的想法,他们各自分头行动或二人结伙,采用支付部分租金租赁房屋后,再冒充房主将所租赁房屋出租给他人的办法骗取承租人租金。在行骗过程中,他们不仅在东营作案,还先后到青岛、日照等市,用同样的手法行骗。为了取得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往往以报销为由向房主索取房产证复印件,之后,把自己的身份证伪造多张,并隐瞒真实身份,再把租来的房子转租给第三方。

  虽然他们的操作方式具有隐蔽性,却在一次转租房屋过程中被识破。东营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邵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东营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在出租或租房时要提高警惕,应到房产部门办理租房手续,并留存双方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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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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