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10:02: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sdjiancha)了解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原区长丁卫东涉嫌受贿一案,由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原区长丁卫东(正县级)涉嫌受贿一案,日前,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已侦查终结并向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丁卫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卫东利用担任广饶县副县长、东营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东营区人民政府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丁卫东,男,汉族,1967年9月生,山东东营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农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历任山东省广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广饶县花官乡党委副书记,山东省广饶县小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中共山东省广饶县委委员、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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