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8 16:29: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9月8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巴方)记者从利津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近期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案件的两名被告人竟是双胞胎兄弟,因两人皆因欠有大量外债,不堪重负,竟合谋诈骗他人财物,最终双双获刑受罚。
据介绍,被告人双胞胎哥哥张某甲因不堪大额债务压力,萌生骗取他人财物还债之意。张某甲的家中有一辆大型运输货车,之前常跑运输,其所住村庄盛产棉花,经常有棉户临时雇车向外销售运输棉花,就想假借为他人运输棉籽名义,骗取棉籽卖掉以还债。于是,在2014年11月7日下午,双胞胎哥哥张某甲找到弟弟张某乙商议,张某乙亦因无钱还债生活窘迫而同意了哥哥的提议。
次日,被告人张某甲电话联系棉户被害人李某,谎称愿为其运输棉籽,李某信以为真,要求张某甲到利津县“信通棉业”装载一车棉籽运送到德州市夏津县。于是哥哥张某甲安排其弟弟张某乙与刘某驾驶其更换了假牌号的货车到“信通棉业”装载棉籽,并将上述棉籽转运至利津县“山东宏鑫纺织”卖掉获利2万余元。案发后,双胞胎弟弟张某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某甲迫于压力到利津县公安局投案,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被告人家属退赔了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
利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虽已真诚悔罪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此案也提醒货运行业人员加强风险安全意识,不要为贪图便宜,而将货物擅自交由无合法运营手续的个人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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