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兄弟双双欠债还不上合谋诈骗 现双双获刑!

2015-09-08 16:29:00    作者:王青青 巴方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双胞胎兄弟;双双欠债;合谋诈骗;双双获刑
[提要]记者从利津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近期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案件的两名被告人竟是双胞胎兄弟,因两人皆因欠有大量外债,不堪重负,竟合谋诈骗他人财物,最终双双获刑受罚。

  大众网东营9月8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巴方)记者从利津县人民法院获悉,在近期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案件的两名被告人竟是双胞胎兄弟,因两人皆因欠有大量外债,不堪重负,竟合谋诈骗他人财物,最终双双获刑受罚。

  据介绍,被告人双胞胎哥哥张某甲因不堪大额债务压力,萌生骗取他人财物还债之意。张某甲的家中有一辆大型运输货车,之前常跑运输,其所住村庄盛产棉花,经常有棉户临时雇车向外销售运输棉花,就想假借为他人运输棉籽名义,骗取棉籽卖掉以还债。于是,在2014年11月7日下午,双胞胎哥哥张某甲找到弟弟张某乙商议,张某乙亦因无钱还债生活窘迫而同意了哥哥的提议。

  次日,被告人张某甲电话联系棉户被害人李某,谎称愿为其运输棉籽,李某信以为真,要求张某甲到利津县“信通棉业”装载一车棉籽运送到德州市夏津县。于是哥哥张某甲安排其弟弟张某乙与刘某驾驶其更换了假牌号的货车到“信通棉业”装载棉籽,并将上述棉籽转运至利津县“山东宏鑫纺织”卖掉获利2万余元。案发后,双胞胎弟弟张某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某甲迫于压力到利津县公安局投案,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被告人家属退赔了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

  利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虽已真诚悔罪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此案也提醒货运行业人员加强风险安全意识,不要为贪图便宜,而将货物擅自交由无合法运营手续的个人进行运输。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