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下乡家电交易记录55次 骗领国家补贴2万余元

2015-09-10 09:17: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张某;虚构交易;利津县;骗领;补贴资金
[提要]利用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通过发放电饭锅等优惠措施骗取别人身份证,利用掌握的家电下乡标识卡,虚构交易记录55次,之后骗取国家财政补贴2万多元。2010年4月份起,山东省开始全面推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后由乡镇财政所定期给销售网点结算的兑付方式。

  大众网东营9月10日讯  利用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通过发放电饭锅等优惠措施骗取别人身份证,利用掌握的家电下乡标识卡,虚构交易记录55次,之后骗取国家财政补贴2万多元。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为刺激国内需求,国务院决定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实行财政补贴政策。2010年4月份起,山东省开始全面推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后由乡镇财政所定期给销售网点结算的兑付方式。

  为获得申报家电下乡补贴资质,并从中获利,2011年2月,张某到利津县工商部门为其经营已久的“某家电经营部”补办了工商登记,后向利津县商务局申请成为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同年3月至6月,张某通过给村民发放电饭锅、电饭煲等奖品的方式,获取官某、王某甲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资料,然后利用厂家业务员赠予的家电下乡标识卡,先后虚构家电销售交易55次,之后向利津县某镇财政所申报家电下乡补贴,骗取财政资金共计20016元。

  2014年3月17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甲被利津县公安机关抓获,同年3月20日,被告人张某甲主动将违法所得退缴公安机关。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