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一男子车内强奸花季少女 手机数据证其罪行!

2015-09-16 16:25:00    作者:王青青 封雪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广饶;男子;强奸;花季少女;手机;证据
[提要]记者从广饶县检察院获悉,在近日其办理的一起强奸未成年人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车内强奸17岁女网友,却坚称系女方自愿。公诉人利用手机数据恢复出两人的通信数据,戳穿被告人谎言,最终该男子只能认罪伏法。

   大众网东营9月16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封雪) 记者从广饶县检察院获悉,在近日其办理的一起强奸未成年人案中,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车内强奸17岁女网友,却坚称系女方自愿。公诉人利用手机数据恢复出两人的通信数据,戳穿被告人谎言,最终该男子只能认罪伏法。

  据悉,2014年夏,被告人刘某某约见17周岁女网友王某,在巧妙支开王某同伴后,采用暴力手段在车内将王某强奸,王某脱离控制后报警,刘某某逃至外地。在2015年年初刘某某被抓获归案。但其到案后拒不供认其犯罪事实,坚称发生性关系系王某自愿。

  通过查阅刑事卷宗和询问被害人,案件承办检察官得知案发后两人曾使用手机qq聊天、短信及通话,便及时调取了两人所使用的手机,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对手机进行数据恢复,从海量的恢复数据中,抽丝剥茧,逐点分析比对,一一梳理出被告人刘某某供述中的矛盾点。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先是进行常规讯问及示证,刘某某及其辩护人坚持做无罪辩护,在刘某某自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无目击证人、所有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记录都已删除,自己的谎言不可能被揭穿的情况下,公诉人利用电子示证的形式当庭出示了恢复出的手机信息,并结合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言词证据,进行一一分析论证,最终得出被告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其行为涉嫌强奸罪的结论,在铁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哑口无言,认罪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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