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老人和63岁老人骑摩托三轮相撞 竟是路边野花惹的祸

2015-09-29 16:37:00    作者:王青青 李涛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老人;骑摩托车;相撞;路边野花
[提要]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执行案件,八十一岁的耄耋老人申请执行六十三岁的花甲老人。据悉,这两位老人在前段时间骑摩托三轮相撞,而事故竟源起于路边的野花。

  

  大众网东营9月29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李涛)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执行案件,八十一岁的耄耋老人申请执行六十三岁的花甲老人。据悉,这两位老人在前段时间骑摩托三轮相撞,而事故竟源起于路边的野花。

  据介绍,81岁的李老汉午后闲来无事,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出门兜风,行驶在十六户由西向东的乡间小路上,时值春暖花开的大好季节,李老汉陶醉春光中。而一朵奇特的野花更是吸引了他。李老汉凝神静气准备好好端详一番,突然间“砰”的一声,李老汉整个人被摔到了地上,脑袋嗡嗡作响,感觉天旋地转,顿时懵了。过了好一阵子李老汉才被周身的疼痛刺激的清醒过来,四处打量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李老汉忙着欣赏野花却忽略了行车安全,撞上了同样在尽情领略大好春光的张老汉。张老汉同样驾驶着三轮摩托车,为了更好的接近大自然,他比较平稳的刹车,准备停车驻足慢慢观赏,而李老汉因为眼中此时只有那朵野花而没有注意到前面车辆的刹车,一下子撞到了张老汉的车上,导致自己受伤严重。

  交警大队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后发现,两位老人均没有驾驶证,而张老汉的摩托车更是连车辆管理所的登记都没有办理。李老汉多处受伤住院治疗27天后出院,经法庭认定的费用共花费32581元。

  经审查认定,李老汉应当负本次事故的70%责任,张老汉应当负本次事故的30%责任,但由于张老汉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所以李老汉的上述损失应由张老汉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于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再由张老汉按30%的比例予以赔偿。 故此法庭依法判决张老汉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老汉16164元,按30%事故责任赔偿4925元,共应赔偿21089元。

  拿到判决书的张老汉虽然懊悔不已,但也只能接受这样的法律后果,只能怪自己疏忽及侥幸心理而没有办理车辆登记、购买保险,这也给很多像张老汉这样心存侥幸的驾驶人敲响了警钟,当时可能省下了一点保险费,但将来有可能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而李老汉因为贪恋野花的绚丽导致自己身体、财产都遭受了较大的损失,在住院期间不断地提醒自己和家人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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