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禁烧作物秸秆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2015-10-05 08:51: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广饶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丁庄镇 群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提要]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广饶县还公布了禁烧举报电话:广饶街道、李鹊镇:6455001;大王镇:6455002;稻庄镇、丁庄镇、大码头镇:6455003;花官镇、陈官镇、广饶开发区:6455004。

  大众网东营10月5日讯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营市《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广饶县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烧秸秆。

  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凡露天焚烧秸秆等杂物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为加强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广饶县政府组织公安、农业、环保、林业、畜牧、农机等部门组成秸秆禁烧督导组,赴各镇街进行巡回督导。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对因秸秆焚烧行为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导致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广饶县还公布了禁烧举报电话:广饶街道、李鹊镇:6455001;大王镇:6455002;稻庄镇、丁庄镇、大码头镇:6455003;花官镇、陈官镇、广饶开发区:64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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