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今起实施公积金新政 贷款买房有这三大好处

2015-10-10 08:16:00    作者:孙娟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贷款额度;贷款年限;利好;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
[提要]政策调整后,一个距离退休工作年限为20年的职工,只要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2500元,即可达到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或工作地自有并自住住房且正常支付物业费,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贷款额度和年限进一步放宽

  ◆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商业住房贷款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公积金可“亲情提取”

  ◆职工购房,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

  ◆不仅仅用于购房,还可以用于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调整至50%

  10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于10月10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新政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进行了积极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目前我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50%。

  政策调整后,一个距离退休工作年限为20年的职工,只要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2500元,即可达到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如果夫妻二人共同缴纳,可达到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此外,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异地贷款政策持续推进。据了解,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商业住房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公积金可“亲情提取”

  本次公积金调整,“亲情提取”是一大亮点。据了解,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贷款办理之前,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本次新政还调整了还贷及担保人的提取条件。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为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借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能销户提取。对于担保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提取条件,担保人在留存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基础上,可在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支付物业费及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本次公积金新政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公积金不仅仅用于购房,还可以用于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或工作地自有并自住住房且正常支付物业费,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职工家庭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年提取限额为1800元。提取时间间隔最少为一年。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职工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取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3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提取额度不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据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提取政策不断放宽,利好刚需买房者。仅就贷款额度来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位列全省第二。本次新政的实施进度也领先于省内其他地市。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新政的正式落地,直接刺激了购房者欲望,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的优势,将对楼市产生刺激作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