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7 07:55: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在东营市广利渔港,水产摊贩以“鬼称”欺骗消费者。(视频截图)
法律规定,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可定义为欺诈行为。(视频截图)
店主解释,称上有猫腻。(视频截图)
在东营市广利渔港,水产摊贩以“鬼称”欺骗消费者,当着消费者的面秤出来的是一个重量,可是经过确认,实际重量却只有一半左右。记者探访东营广利渔港“鬼称” 买海鲜险被坑掉150元黑心商贩公然欺骗消费者着实可恨,可是他们是如何当着消费者的面瞒天过海的呢?接着来看记者调查。
记者体验:渔港海鲜如何瞒天过海
在东营市广利渔港,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目击了这样一幕:面对质疑,店主一开始并不愿意承认缺斤短两,眼看记者拿出了自带的便携秤,对方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给你够秤,这个不够秤……45是够秤,不够秤的价格给你按25。”
记者决定再次亲身进行体验,并以购买螃蟹的名义随机选择了另外一家水产店,店主代为挑选了四只螃蟹,按照35元一斤的价格进行了称重。经过称重,店主表示记者购买的螃蟹共计2斤6两多,价格为93元,说完便开始进行打包,那么,这个重量是真是的么?
当记者拿出随身携带的便携秤后,戏剧性的一幕再次出现,记者还没来得及称重,店主便一口承认自己坑人了。经过称重,记者自带秤称出的重量竟然比刚刚店主秤的少了近八两。
而这位店主当着记者的面再次进行了称重,却意外的变成了一斤九两,这次称重和记者自行称重的结果相差无几,一而再再而三,东营广利港水产商铺的秤总是能巧妙的骗过你的眼睛,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手段呢?
揭秘:海鲜遇鬼秤想要几两就几两
当着记者的面,仍旧能够巧妙的骗过消费者的眼睛,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呢?一开始店主并不愿意明说,但是经过一番交谈,他给记者做起了实验。只见店主在秤上随便按了几下,刚刚还一斤多的海鲜,一下变成了二斤多。
店主解释:“单价一是个称,单价二是个秤,单价三是一个,贵你二两,单价三贵你三两,单价二是八两秤,单价三是七两,往下还低。”
小小的一个秤,在店主的手里,变成了看人下菜碟的工具,那么,这种秤从何而来呢?店主声称,这里市场上的秤,都是一个人送来的,可是,对于他的电话和地址,店主却不愿意透露。
那么,难道整个广利港的海鲜市场都存在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吗?店主告诉记者:“熟人一个价,生人贪图便宜一个价。”
记者尝试维权无果工商:无执法依据
经过多次体验,市场上大多数商贩均表示自己的秤的确存在问题,如果想要准秤,价格就得高。如此市场,让许多本地市民乃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深恶痛绝。昨天,记者尝试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尝试进行维权,可是从早跑到晚,历经七个小时,却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现场执法。
不管是当地市民,还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表现出了对广利港海鲜销售缺斤短两的厌恶,可是,昨天,记者也尝试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尝试进行维权,可是从早跑到晚,历经七个小时,却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对于这样的问题,当地职能部门能否进行治理呢?
事情曝光后,不少市民也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有着类似的遭遇。他们纷纷表示,海鲜摊点昧着良心坑骗消费者的事情,让人深恶痛绝。与此同时,作为消费者,大家均表示,这样的违法行为应该遭到查处。
随后,记者尝试拨打了东营市胜园工商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工商所朱所长已经前往市局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商讨,随后,记者也和他取得了联系。朱所长答复,目前广利港区域没有划分管区,而且,工商部门对于这种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的确没有执法依据。
可是经过查询记者发现,2015年3月15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并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五条第九项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在第十六条中定义为欺诈行为,这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东营市东营区工商局胜园工商所朱所长的解释是:“普通法遇上上位法计量法,以计量法为准。”
进展:质监部门介入调查现场执法
朱所长表示,目前由于计量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同样规定了,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计量法执法部门为质监局。
今天上午,东营市质监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了检查。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到下午四点多,执法人员仍旧在现场,针对广利港水产商户计量秤进行执法检查,具体结果还在调查中。工作人员称:“对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上报东营区政府,由相关部门处理。”
编后:
事发五天,执法部门终于介入调查,这样的结果大快人心,可是,回顾整个过程,是否也有很多地方值得有关部门进行反思,面对广为人知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却纠结于是否该我管的困境中,没有主动介入,目前为止,质监部门仅仅针对计量秤的问题展开了检查,而对于实际出现的渔港商户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又成了无人监管的情况,而今天为止,距离事发已经整整5天时间,在这里,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总结,不仅仅是这次查处,还有以后该如何监管,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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