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5 08:16: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25日讯 为赚取差价,王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五次从河南买进150万支假冒哈德门牌卷烟,之后销往东营,累计获利3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王某听说河南禹州市顺店镇罗集村大量生产假冒哈德门卷烟,并且价格远远低于东营,于是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做起了购买假烟销往东营赚取差价的生意。
2012年,王某开始把在罗集村集市上购买的假冒哈德门卷烟发往东营,每次都是30件,每件50条,每次30万支,有软盒和硬盒两种搭配。为了赚取最大利润,王某以每件450元购买软哈,每件700元购买硬哈,并分别以550元、850元卖往东营。其在东营的同伙将烟款打到银行卡后,王某才发货,通过出租车或禹州市顺店镇的金辉物流将货物运到郑州鲁豫快运,假烟到达青州后,再转运到东营。为掩人耳目,王某在物流货单上填写为“文具”或“配件”。计算下来,王某一次获利在4000元以上。
尝到甜头后,王某先后5次将假冒哈德门卷烟发往东营,累计150万支,一共获利3万余元。2012年6月13日,王某同伙在八分场接货时被东营警方抓获,顺藤摸瓜,王某落入法网。
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规定,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且在明知所售卷烟为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兜售卷烟150万支,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利津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两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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