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一驾驶员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被处双倍罚款

2015-11-04 09:38:00    作者:刘冉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号牌;交强险;车辆;河街;罚款
[提要]日前,驾驶员杨某驾驶的车辆因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被处以保险费两倍罚款。目前,杨某因未悬挂号牌被记12分罚款200元,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所缴纳保费的2倍进行处罚。

  大众网东营11月4日讯 日前,驾驶员杨某驾驶的车辆因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被处以保险费两倍罚款。

  11月2日,记者获悉,日前河口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兴河街辉煌大酒店门口,一辆轿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有人受伤,请速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面包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并查看其驾驶证、行驶证及投保情况。经核实,未悬挂号牌的面包车系鲁E1***K号牌照,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经查:山东省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刘某驾驶鲁AQ***7号轿车,在河口区兴河街辉煌大酒店门口由北向东左转弯进公路时,与沿兴河街由西向东行驶的河口区太平乡杨某驾驶的鲁E1***K号(事故时未悬挂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杨某因未悬挂号牌被记12分罚款200元,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所缴纳保费的2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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