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7 08:03: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2月7日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项新政策虽还未完全尘埃落定,但其具体实施已是指日可待了。这样做,从宏观上讲,可以缓解劳动年龄人口的不断减少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有利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期持续偏高;从微观上讲有利于强化家庭养老和抗风险等传统功能,能够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有利于国家的长期发展。新生育政策下,哪些人将会成为生二孩的主体呢?毫无疑问,应该是40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
记者采访东营市利津县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一般医学上把35岁以上的女性怀孕生育定位高龄产妇,而40岁以上则被成为超高龄产妇。35岁妇女的生育活力只是25岁妇女的一半,年轻的育龄人群,生命力旺盛,身体所患疾病少,不容易把一些病因遗传给下一代,这不但保证了优生,也减少了孕妇怀孕和生育的危险几率。相反,高龄女性怀孕,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妊娠期并发风险也会增加。
40岁至50岁的人被成为中年人,中年人是社会群体中活的最累的群体。在工作中是单位骨干,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会承担较大的工作量和工作思想压力;在家庭中是顶梁柱,上要赡养照顾父母,下要抚养教育孩子,会承担较大的经济和思想压力。有一段时期,中年人死亡率偏高,层引起过社会的关注,这势必要降低生育意愿,因为生育二孩需要经济和精力的付出。
另外,较年轻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妇,生二孩原因为父母年龄不算很大,身体也比较健康。除生活能够自理外,还可以帮助其抚养小孩。相反,年龄较大者,其父母的年龄也会相应较大,不但不能帮助带孩子,甚至还需要照顾,这样一比较,即为俗话说的“里外两鞋提”,高下优劣,甚为分明。
当然,许多事情的做与否,成与否,有着很多的很复杂的影响因素,不能一言以蔽之。只要符合新的生育政策,无论年龄小的还是大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有生育二孩的权力。而且,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育意愿因人而异,也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说40岁以下的育龄人群是生二孩的主体,但我们没有任何权力不让40岁以上,甚至是更高年龄的人生育二孩。同样,我们也没有任何权力干涉40岁以下的人群不生二孩。当然,我们不愿意看到的,还是因为生二孩隐藏的家庭矛盾甚至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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