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7 08:40: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2月7日讯 记者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城镇职工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协议集中变更期,需变更签约的参保职工可以在规定期限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规定,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管理,参保职工可根据方便就近原则,选择1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费用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不另行缴费。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据了解,今年12月份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集中变更期,需变更签约的参保职工可在规定期限向原签约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中止签约关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参保职工可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原签约医疗机构办理中止手续,并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在规定期限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视同续签,一年之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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