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0 08:49: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自制美食热销全凭信任
12月16日,记者在微信上搜索了一下如今热销的朋友圈美食,发现这些美食主要以烘焙、牛肉辣椒酱、卤制品等为主。
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微信上销售自制蛋糕的李女士,她刚开始纯粹凭爱好做蛋糕,在聚会上和朋友分享。品尝之后,朋友们觉得味道不错,建议她做好后可以放到朋友圈里卖,大家还帮着她转发和推荐,慢慢地,很多人通过微信预订,生意越做越好。
“我主要是自己喜欢,而且是做给孩子吃,所有的材料我都是用的最好的,开始做的时候打算是有空多做点,没空就少做点。可现在因为知道的多了,我每个月的订单都很满。”李女士说。
记者发现,朋友圈里有不少人每天都会在微信上发自己采购食材、制作过程、成品等图片,并配上文字介绍过程和心得,以增加产品的亲切感和可信度。 “现在不都流行私人订制和送货上门吗?这种私人制作的食品带着一种人情味。”经常用微信买东西的市民说,大家都说好的,肯定错不了,她相信朋友们亲身体验之后的评价,并表示这些评价比一些购物网站要真实得多。据了解,朋友圈的食品购买非常便利,通过微信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等付款方式就能完成下单,然后自提或者由商家将订购的食品送上门。
美食微商没有经营许可证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多家朋友圈“自制美食”店家发现,这些店铺几乎都没有实体店,基本都是在自家厨房或者租借的民居处进行家庭作坊式加工,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朋友圈里的美食有质量保证吗?家住西五区的丁先生在15日向某自制出售食品的卖家购买了一份风干肉,没想到拿回家一看,风干肉都糊了。“我和卖家理论,没想到卖家说有可能是风干的时间过长了,我以后都不敢再买朋友圈里的食品了,假如吃了出现什么问题,也没有人为我负责。”丁先生说。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发现,对于朋友圈食品销售,大家意见不一,有市民认为,正因为他们是在自己家中进行食品加工,采购、制作更透明,更干净,也更让人放心。也有不同意见者:“没有门店,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卫生证明,缺乏严格系统的监管,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有难度
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国家在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对网络销售食品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支撑,让执法者有法可依。如果消费者发现问题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若是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可以向第三方平台索偿,同时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举报。”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已开始受理相关业务,网络食品经营者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尽管法律已经明文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准入门槛,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斌律师说:“虽然在这一领域法律法规正在健全,但从目前来看,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不建议通过朋友圈购买这些自制食品。”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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