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面两孩”落地后 东营将停办独生子女证

2015-12-24 13:56: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奖励扶助;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草案
[提要]21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会上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大众网东营12月24日讯  21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会上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根据草案内容,如果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全面两孩”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记者从东营市卫计委了解到,在具体办法正式落地之前,东营仍可办理独生子女证,办法落地之后将停办。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东营市卫计委法规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对于孩子未满14周岁,还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仍可办理和补办。办法落地之后将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此外,修正法草案规定,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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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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