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民有权拒绝缴纳清单外收费

2015-12-30 08:31:00    作者:刘未博 张荣泽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行政事业单位;三乱;外网;收费行为;东营市市直涉企收费目录
[提要]此次公布的《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前仍在执行的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性收费项目)。2015年12月1日以后新增、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以及省政府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大众网东营12月30日讯 12月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市财政局、物价局参照省财政厅、物价局发布的收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现在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梳理,编印下发《东营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东营市市直涉企收费目录》、《东营市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常态化公示,凡是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均为违规设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此次公布的《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前仍在执行的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性收费项目)。2015年12月1日以后新增、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以及省政府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财政局将外网作为举报网站,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聘任6名社会监督员。通过这些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方便企业和公众对身边的“三乱”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