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4 08:27: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日前,油田出台《地面建设工程承包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将建立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制度。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会面临取消投标资格、中止合同、清退出局等惩治。
记者了解到,中石化每年70%的安全事故属于承包商事故,而油田地面工程建设领域有200多家承包商,每年项目承包量大、点多、面广,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虽然油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外包市场进行监管,但之前即使监查出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手段也十分有限,缺少惩罚手段,使个别承包商罔顾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安全质量问题视而不见。
今后,对不良行为的承包商,在油田范围内将及时曝光并视情节轻重限制其承揽工程项目。1年之内被记录3次以上不良行为的,将会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承揽项目;情节严重的,直接清退出局,纳入“永久黑名单”。而承包商的任何不良行为,油田都将通报其违规违约记录和处理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广而告之,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倒逼承包商依法合规施工。
“建立黑名单有利于防治行业的乱象。以前,如果在一个单位出现违规行为,承包商很可能再到其他招标单位寻找突破口。‘黑名单’公开后,这个漏洞将被堵死。”胜利采油厂基建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刘德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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