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0 08:27: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讯 男子谎称自己在驾校有关系,表示只要交钱不用去参加考试就能拿到驾照。与此同时,还冒充驾校教练以招收学员获取提成为由诈骗报名者。经查累计骗取5.5万余元。日前,广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2年的一天,吴某报名参加驾照考试,因不会操作电脑,就想托人找关系。这时,张某找到吴某,谎称自己在某驾校有关系,可以不通过考试,只需交6000元钱就能帮其领到驾照。吴某信以为真,首先付给张某3700元,并声称剩下的在拿驾照时一并交付。
同年10月份,吴某的妻子冀某也因参加驾校考试几次都没有考过。于是吴某就找到张某,托其连妻子的驾照也一起办理出来,张某趁机表示要吴某妻子把考试档案和2000元钱一并交给自己。当月28日,吴某妻子按张某所说交了档案和2000元钱。没过几天,张某又催促吴某交剩下的2300元。盼驾照心急的吴某只好照办。但钱交上后,却发现张某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诈骗钱款得手后,张某继续施骗。2014年上半年,张某来到广饶县冒充一驾校教练发放招收学员广告,谎称不用考试,只要交钱就能拿到驾照。李某看到广告后,就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告诉他每个学员交3100元,李某给张某每介绍一个学员就给他提成300元。之后,李某就陆续给张某联系学员,其先后通过付现金及转账的方式给张某46450元。
直到2014年10月7号,李某无法联系上张某,发现自己被骗,才赶忙报警。之后,广饶县公安局对张某展开网上追逃。2014年12月26日,张某在潍坊被民警抓获。
日前,广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以帮助别人办理驾照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记者 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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