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同村人举报 利津男子持射钉枪报复致人伤

2016-01-24 09:51:00    作者: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射钉枪 马某甲 史口 男子 举报
[提要]怀疑同村人举报自己购买走私汽车,一男子购买两把改装射钉枪支,朝对方父子射击。记者了解到,马某甲是利津县北宋镇小马村的村民,2014年6月份,听说同村人马某乙向利津县公安机关举报其购买走私轿车,马某甲心怀不满想择机报复一下马某乙。

  大众网东营1月24日讯 怀疑同村人举报自己购买走私汽车,一男子购买两把改装射钉枪支,朝对方父子射击。日前,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记者了解到,马某甲是利津县北宋镇小马村的村民,2014年6月份,听说同村人马某乙向利津县公安机关举报其购买走私轿车,马某甲心怀不满想择机报复一下马某乙。

  经过打听,2014年6、7月份,马某甲购买了两把改装的射钉枪、射钉弹及枪管等物品。万事俱备后,当年9月19日19时许,马某甲来到利津县北宋镇马某乙经营的公司,就举报之事质问马某乙。马某乙予以否认,并下了逐客令。

  就在马某乙与其儿子出门相送之时,马某甲认定这是报复时机,从车上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两把改装射钉枪,朝马某乙父子连开两枪。之后,驾车疯狂逃窜。途中,为了防备警方接到马某乙报警后上路拦截,马某甲驾车行至东营区南王村附近时,将两把改装的射钉枪放于车后备厢后弃车逃跑。

  次日晚22时,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史口派出所在巡逻时,发现马某弃置的轿车,并从车后备厢内搜出并扣押了两把改装的射钉枪等物品。警方发现问题后,立即展开调查。2014年11月21日,被告人马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枪弹鉴定,被告人马玉水所持两把改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马某乙父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马某乙父子受伤后在医院治疗累计28天,支付医疗费4.5万元。

  日前,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马某甲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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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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