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私刻供电部门公章 非法收取电费20万元

2016-02-04 08:08: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王某;供电公司;东营区;供电部门;公章
[提要]农村电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刻制”东营区供电公司辛店供电所”公章一枚,制作虚假收据,非法预先电费,涉案金额达20万元。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4年期间,王某担任东营区供电公司辛店供电所辛南供电组农电工。

  农村电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刻制”东营区供电公司辛店供电所”公章一枚,制作虚假收据,非法预先电费,涉案金额达20万元。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犯伪造企业印章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2011年至2014年期间,王某担任东营区供电公司辛店供电所辛南供电组农电工。为了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王某非法刻制”东营区供电公司辛店供电所”公章一枚,先后在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玛琅村及皂户村收取用户用电押金43笔,共计人民币61000元。

  除此之外,王某采用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向用户底价预售电量41笔,共计人民币94000元;非法收取材料费、安装费13笔,共计人民币24570元;并于2013年底采用自己排版方式,利用从东营市东营区辛店供电所领取的空白单据制作假的收费单据,采用收取用户电费不给收据或者给用户假收据的方式收取用户电费18笔,共计人民币15818元。

  经查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2014年9月9日,王某被举报,公安机关接警后,于同年9月19日立案侦查。同年12月5日,被告人王某甲在青岛市即墨市通济街道蓝家庄村原村委会大院一建筑公司宿舍内被抓获,同年12月6日凌晨1时被刑事拘留。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伪造企业印章一枚,其行为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