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0 11:23: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讯 近日,市住建局下发《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符合复工条件的方可恢复开工。
通知指出,春季复工安全隐患排查主要以企业自查为主,要求排查需全面、彻底、细致,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建台账,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等要做到“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各施工现场春季复工自查检查结束后,需填报《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审批表》,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建设。各级主管部门收到项目部复工申请,安排人员现场复验合格的,经安监机构负责人审核在《复工通知书》签署意见后,项目部方可复工开工建设。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也将适时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全市春季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凡未进行复工检查或无检查记录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规定提请挂牌督办,按处罚上限“顶格”处罚,并在东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对相关责任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记者 马高超 通讯员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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