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报社会爱心 东营47岁农民签署角膜捐献登记表

2016-02-24 14:54:00    作者:李欣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回报社会;爱心;东营;47岁农民;签署;角膜捐献;登记表
[提要]“这几年,我的家庭多亏了政府和社会上好心人的帮助。我要捐献眼角膜,回报社会。”47岁的刘洪福诚恳的说。据了解,他是东营区红十字会2016年首位签署捐献登记的志愿者,也是区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第一位农民捐献志愿者。

  大众网东营2月24日讯(记者 李欣) “这几年,我的家庭多亏了政府和社会上好心人的帮助。我要捐献眼角膜,回报社会。”47岁的刘洪福诚恳的说。据了解,他是东营区红十字会2016年首位签署捐献登记的志愿者,也是区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第一位农民捐献志愿者。

  捐献眼角膜,是这位朴实善良的农民长久以来的心愿。由于身患心脏疾病,先后做过两次放置支架手术,文化水平也不高,两个孩子都在读书,家庭生活很是困难。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对这个家庭进行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扶,刘洪福一直心存感激,却无以回报。得知可以捐献遗体、角膜或器官时,便萌生了捐献眼角膜的想法。

  2月23日下午,东营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龙居镇刘家村刘洪福家中,上门办理申请捐献登记手续。工作人员详细地向刘洪福讲解了申请登记的流程,以及捐献的规定,健谈、乐观的他毫不犹豫地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刚刚就读大学的女儿对父亲的捐献决定非常理解和支持,她在捐献执行人一栏处,认真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