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9 14:15: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日前,金水北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普遍存在违规出租地下室用于居住的问题。记者对中心城部分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出租地下室和车库用于居住的问题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区的居住环境、消防隐患甚至治安状况。地下室出租是否合法合规,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月28日下午,记者在金水北区1号住宅楼看到,租住地下室的问题确实存在。这个租户的房间20平方米左右,双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等家具、电器很齐全,还在房间扯了一根线用来晾晒衣服。“地下室都通着电,一般没有水,日常生活非常不方便。我们就打通了一楼的楼层,连了一根水管,直接通到了地下室,解决了用水的问题。我们还把旁边一个空置房间改造成了厨房。在这里吃饭、睡觉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租户是来自青岛的两口子,随着孩子来到东营生活,在地下室里已经住了一年多。
许多一线城市房租昂贵,大量外来人员租住地下室,这种现象在我市也存在,不过没有这么普遍。整个地下室半层位于地下,每间只有一扇小窗户,全天见不到足够的阳光。整个地下室楼层空间狭小、阴暗潮湿,空气流通性差,也不适合人长期居住。地下室面积较大、租金便宜,切合了部分人的住房需求。记者浏览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了大量出租地下室的资讯,在中心城的许多小区也能经常看到“出租地下室”的启事,
地下室居住环境较差,而条件相对较好的地下车库、一楼院中的平房,许多也用于居住。在金水北区、府前小区、海河小区等小区,大量一楼院子的平房出租用于居住,通上了水电,有的还建了卫生间。在安慧南区一间车库,一个老人在这里长期居住,家具家电一应俱全,还进行了简单装饰。据了解,老人嫌孩子住的楼层高,上下楼不方便,就住在了孩子楼下的地下室里,还能方便照顾。
部分业主出租地下室和车库,小区的其他居民却有着不同意见。“地下室和车库设计建造中就没有考虑居住,水电等生活设施、卫生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完备,许多租户重新安装了电线、水管,甚至改造了地下室建筑结构,有的还使用煤气罐、电锅做饭,地下室本来就空间狭小、空气流动性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说,租户多为外来人口,成分复杂,流动性大,存在着大量不安定因素。
市民对出租地下室和车库居住有不同意见,对这种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却不清楚。记者了解到,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随即联系到金水社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坦言,地下室出租居住在金水社区和周边社区很普遍,几乎每一栋楼都有。“地下室的确可以出租,这是广大业主的权力,但原则上不允许用于居住。地下室特殊的位置和构造,不具备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条件,特别是有些租户用煤气罐做饭,存在较大消防隐患。但问题是,中央出台了不允许这种行为的规定,地方上却没有明确的实施条文,许多人就钻了这个空子。”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创城期间,我市就开展了住宅小区的专项整治,对小区利用住宅经营行为和地下室、车库出租居住行为进行治理。我市消防部门还经常组织针对地下室的消防检查,致力于消除这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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