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教师资格考试3月12日举行3月7日起打印准考证

2016-03-05 09:33: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资格考试 标准化考场 教育考试 考试纪律 考试内容
[提要]记者从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东营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全部采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点设在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二中学和东营市育才学校。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记者从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东营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全部采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点设在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二中学和东营市育才学校。

  考生可于3月7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地址、座位号和考点现场的平面示意图确定自己对应的考场座位。

  所有考生一律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缺一不可。二代身份证需经身份证指纹识别仪检测。户口簿、驾驶证、居住证、护照、毕业证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

  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允许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的考生不能再回考场。

  考试过程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考场、考点、市、省多级监控并全程录像。考试进行中和考试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敬请各位考生保持清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有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对参与替考和找人替考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不论使用与否,即判定作弊,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若涉嫌考试泄密的,将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本次笔试成绩查询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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