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关于2015年第二轮专项巡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

2016-03-07 08:49:00    作者: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风险防控;结婚礼金;廉政文化;市纪委;专项资金管理
[提要]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成立7个专项巡查组,自2015年10月至12月,对以下7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查。单位多次购买高档烟、酒、茶用于业务接待和走访;个别分行支出10多万元购买保健品用于走访客户;个别班子成员到娱乐场所公款安排消费。

  据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成立7个专项巡查组,自2015年10月至12月,对以下7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查。现将巡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1)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程度不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2)纪工委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履行不力。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1)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缺乏“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相关规定,有的重大事项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2)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情况不够公开透明。(3)政府雇员数量无总编和控制计划,缺少录用的规范办法,录用人数及方式存在随意性。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问题较多。违规自行设立公务租车补助、驾驶员出车补助和安全奖等津贴补贴项目;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对区内居住职工冬季取暖进行隐性补贴;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对部分没有公函客商进行了接待;公款购买礼品用于走访。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国有资产运营和专项资金使用问题突出。(1)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主要存在应收房款和向企业借款的利息等应收未收款项数额大、向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小等问题。(2)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问题突出,主要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企业拨付专项资金和对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审核不严等问题。(3)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印刷费或制作费没有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有的差旅费办公费报销不规范、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未处理、大额物品没记固定资产及出差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招标投等重点环节漏洞较多。工程招投标环节问题突出,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有些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工程违规采用了自行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有些工程的投资概算审查、预算评审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服务等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此外,通过对工程项目的检查还发现违规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违规选用中介服务机构和未按规定支付市政工程施工图图纸审查费等问题。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1、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1)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投入精力不足,特别是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氛围、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尤其是村务公开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廉政,疏于日常教育管理,导致问题多发。(3)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不严格,对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震慑力不够。2、执行组织纪律不到位,议事决策、员工招聘不严格,有时存在少数人决策重要事项问题。(1)党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决策内容不分,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务工作。(2)在执行招聘政策程序上不规范。采取了先进人试用,后录取聘用,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的形式,先后招聘员工52名,不符合有关公开招聘规定。(3)少数人决策重要事项。有时在党工委委员不超过一半的情况下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要事项。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彻底,有的顶风违纪。(1)对职工丧事有关费用公款报销没有及时制止。红白理事会成员料理建国前老工人及退休科级干部后事,多人多次领取补助,且租赁私人车辆用于职工丧葬事宜。(2)对个别社区职工食堂免费就餐长期不纠正,支出数额较大,涉嫌变相为职工谋取福利。 (3)对公款处理车辆违章费用监管不严。个别市直部门派驻农高区直属分局虚列燃油费,处理应由司机个人承担的公务用车违章费用。(4)有的顶风违纪。以出差名义报销个人家庭旅游费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存在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资金使用不当、执法不严格、涉嫌规避招标等问题。(1)对土地承包监督不到位,纠纷解决不及时,造成国有土地收益流失。(2)执法不严格,违建罚没收入使用不当。(3)个别基建项目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相关规定,涉嫌规避招标。5、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控不严,以资金过桥形式出借资金,存在较高损失风险。(1)国有企业向区内民营企业无偿出借大额资金,逾期未收回,资金损失风险较高。(2)国有企业向区外民营企业出借大额资金收益未收回,存在国有资金收益损失风险。6、从严治企不力,对下属单位及国有企业执行财务制度监管不严,跑冒滴漏问题多发突出。(1)对车辆燃油管控不严。个别市直部门派驻农高区直属分局车辆除正常加油外,尚存有加油卡、充值卡多张,存在廉政风险。(2)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要求不严,差旅费报销管理混乱,虚增出差人数、天数,多报销住宿费、虚报冒领伙食补助问题多发突出。(3)个别国有企业向个人借出资金未收回。巡查中,还发现个别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接受组织询问时,不向组织讲实话,提供虚假信息和证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党员管理有漏洞,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1)发展党员工作不扎实。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程序不规范、党员入党把关不严、编造材料现象。如根据群众来访情况,经调查核实,个别党员存在隐瞒个人重大问题入党现象;多名东港村发展的党员档案资料不全,《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决议参加会议人数等关键地方存在涂改现象。(2)民主决策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制度不规范不完善,监督事项内容未能细化量化,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如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发生的由两家个人企业承担的大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费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2、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对重点岗位缺少有效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1)财政资金开支大手大脚。如出差就餐住宿、接待、劳务、办公开支等,频次高数额大,甚至存在超支现象,部分会议费支出报销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2)违规报销差旅费。2014年4月后,仍存在违规报销餐费问题,并大量存在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3、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1)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对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思想教育抓得不实、流于形式,个别党员党性淡薄,群众意识不强,甚至出现个别党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顶风违纪,以权谋私现象。(2)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机制不健全;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监督范围内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深化作风督查不力。4、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问题突出。(1)部分区内企业项目工程未批先建。港区落地企业项目部分存在资料不齐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开工建设情况。(2)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串通投标等嫌疑。(3)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协调油区拆迁、群众维稳等工作中存在大量以劳务费、办公用品、印刷费、计算机耗材、住宿费等发票处理所发生费用问题,且金额较大;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国库,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部分职工借款数额较大、以现金支付方式用于工作支出的单笔支付金额较大;融资管理存在漏洞,在国有资产划拨过程中存在较大经济风险;预决算管理不规范,对部分预付款项年度内未作处理,造成当年财政资金的额外列支。(4)行政处罚监管薄弱,部分处罚流于形式。存在对部分企业的土地罚款、滞纳金收缴进行其他形式的返还行为。

  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1)党工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12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没有结合自身队伍大、工程项目多、土地管理任务重的实际,深入查摆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及时提醒、抓早抓小。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纪工委人员少,纪工委书记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监督力量明显不足;主责主业不突出,工作缺乏主动性,监督措施落实不力,纪工委制定的相关廉政建设制度,如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约谈制度,未得到实施。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对部分重大问题决策、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沟通酝酿不具体、不细致。突出表现在保障房建设、土地回收补偿、社保资金收缴、招商项目引进等方面,没有经过充分研究、集体讨论,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干部职工对此意见较大。3、执行廉洁纪律不坚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多。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利用公款购买海产品、杂粮等礼品给有关部门人员送礼;多辆公务用车未按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周末、节假日封存,部分工作人员私自驾车外出,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差旅费报销无考察文件、无出差审批单、无会议文件以及部分资金支出签字不按程序,存在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示范区下属单位供电所未按规定将施工费、自来水安装费纳入法定账簿,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有关人员已受到严重警告处分。4、执行工作纪律不规范,违反有关政策规定。(1)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及施工。棚户区住宅楼等11项工程的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综合服务区道路项目、沟渠配套建设项目,分别采用了邀请招标、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综合服务区道路项目、低碳产业园道路项目先开工建设,后期补充招标资料;国营黄河农场万亩良种繁育基地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存在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情况。(2)土地承包回收工作管理不善。存在项目搁置、土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及拖欠承包费的情况。土地转租现象严重。土地承包管理监督不力,致使土地多层转租,引起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土地回收补偿工作不公开,操作不规范,存在不按合同面积进行补偿的情况,有的承包户认为赔偿不公平,造成上访。(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收取职工的社会保险金未做专户储存,部分临时用于其他支出。黄河农工商总公司将用于购买实验种子和肥料的资金用于列支土地租赁费,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旅游南线东延”、“正大项目征地”等项目已基本完成,但示范区滞留部分补偿款,存在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东营职业学院。1、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1)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贯彻《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深入,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多年未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力。(3)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顶风违纪,以权谋私。多名党员干部因违纪问题被查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利用个人职权影响和便利给亲属安排工作或谋取利益行为;个别党员教师在课堂上讲话偏激随意,纪律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发短信、打招呼,借机敛财;有些党员教师在外从事营利活动;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团团伙伙意识,在关键时候拉关系、搞交易,等等。2、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属实,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跟不上学院发展。(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充分,贯彻落实不严格。骨干校创建期间,贷款融资数额巨大,只有起初的动议在党委会上进行了研究,随后多笔大额贷款再未上会研究。(2)重大事项报告不如实,执行组织规定搞变通。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不如实上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宣传统战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实验实训中心等内设机构。(3)干部配备调整滞后,教职工总量严重不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慢、力度小,干部配备不及时,空岗较多,职工反映较大。教师总量配备不足,师生比例大大超过教育部规定的1:18的标准。3、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缺少有效监督,“四风”问题依然存在。(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没有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或具体办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较差,落实不到位。(2)纪委监督责任不够聚焦。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严重缺失,“三转”不到位,开展纪律审查偏松偏软,存在不查不办或查办不严的问题。(3)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监管不严。有些处室权力过于集中,寻租空间较大。饮食服务中心经营管理问题较多。(4)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骨干校创建期间,出现了公款购买并赠送礼品问题。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不彻底,有些教职工办公室变相超标。4、在执行群众纪律方面,落实教职工知情权不够到位,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不够充分,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问题不够及时。(1)行政管理色彩浓,官本位思想重,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不够。(2)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细致,教职工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障。(3)解决师生切身利益问题不主动、不及时。5、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落实财务、基建法规制度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套取坐支资金、规避招标问题比较突出。(1)财务支出管理问题较多。编造发票用于购买购物卡、礼品、烟酒等。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存在突击花钱和虚列支出套取骨干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行为。学院租金收入,应交未交房产税、营业税等税费。存在坐支财政资金行为,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数额较大。(2)建设工程规避招标,评标过程不够严格。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实训中心项目、国际学术中心项目等勘察、设计,厨房及会议室消音工程,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供应商。(3)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组织承担社会考试不严密。

  市技师学院。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一岗双责”压得不实。近三年来没有召开过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专题调研、督导检查、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不力、担当不足。(2)领导班子和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在国家明令禁止机关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下,仍然违规集资设立公司。(3)对学院下属单位疏于管理,以致有的处系执行制度规定不严,存在私设“账外账”等违纪违规问题。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依然存在。(1)个别人员违规外出活动,在单位报销机票、学习考察费等费用。(2)2013年以来,按照每招一名学生500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以报销个人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发票的形式,向教职工变相发放招生补贴。(3)2013年以来,按照每人200至500元不等的标准,使用公款向学院部分教职员工支付结婚礼金。(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存在公款购买礼品用于走访活动的问题。3、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集资、经商办企业活动。(1)违规进行有偿集资活动。先后2次组织教职工进行集资活动,用于成立2家校办公司,并按照15%的年息向教职工发放集资利息。(2)违规经商办企业。2011年至2013年,先后设立4家公司,依托学院自身职能和便利条件从事工程建设、工程借款、劳务派遣、汽车维修培训等经营活动,且公司内部管理较为混乱,部分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明。截至目前,仍有3家公司处于存续状态。4、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落实财经法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不到位。(1)违规私设“账外账”。培训处取得的部分培训费、住宿费等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技师学院法定账目进行核算,而将上述收入存放于培训服务中心账户进行核算,用于支付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工资、发放招生信息费等费用支出。(2)部分景观绿化工程违规未招标。2011年3月,新校建设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违规指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3)职称评审工作不规范。答辩推荐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合理,绝大部分由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学院领导在答辩推荐委员会中占比过高,导致无法从专业的角度来评判专业技术水平。(4)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国有资产。市技师学院在将老校区房屋、新校区理发店、文印店、超市等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时,未按规定报经市国资管理部门审批。

  东营银行。1、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2012年以来仅召开过一次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未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也未与基层单位签订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定期研究分析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没有做到定期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定期到分管领域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定期听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行纪委只有书记一人,委员会组成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纪委职能发挥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措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查处不力。外地各分行虽有党委却没有建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1)班子成员各管一摊,平时沟通交流不够,相互情况不够了解,不利于权力的相互监督和制约。(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有时不上党委会研究,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3)在人员录用方面程序不严谨、运作不规范,有些环节不公开透明,有些重要事项没有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社会招聘存在随意性,特别是个别进人问题不走招录程序、不上党委会研究。专职客户经理招聘程序不严格,仅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也不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3、工作纪律约束不严,存在工程项目建设不招标、货物购置不经政府采购等违规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货物采购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近年来实施的79项工程项目中有51项工程项目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招标,是以行内招标或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指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的78项货物采购项目中有75项采购项目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另外,车改政策执行落实不严格。一方面东营银行实施的公车改革无上级政策依据,是单位自行制定的车改政策。另一方面在车改后政策执行上缺乏有效监管,有个别领导干部和享受车改补助的人员仍存在使用公车的情况。4、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有些事项违反财经纪律。(1)物品采购制度不健全。物品采购事前没有审批程序,事后没有审核把关。物品采购事项、种类、金额及经办人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缺少有效的制度监督和制约。主要表现在,安排采购人员比较随意,采购地点比较随意,采购方式比较随意,费用支出比较随意。(2)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办公用品购置后无入库登记手续,办公用品领取也无登记明细,有些应该做固定资产登记的也没有登记入账,物品使用管理较乱。(3)财务监管不到位。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入账只看发票真伪,不看入账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时对同一时间、同一事项费用支出分为几个凭证,分开入账。(4)违反财经纪律,变通发票入账。总行存在以会议费、住宿费等名义变通报销处理接待费问题,有的分行、支行存在以购买打印纸等办公用品名义变通处理用于回馈客户的厨具、工具盒、充值卡、米面油等费用的问题。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反廉洁纪律。单位多次购买高档烟、酒、茶用于业务接待和走访;个别分行支出10多万元购买保健品用于走访客户;个别班子成员到娱乐场所公款安排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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