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建居住区将全部配建群众健身设施

2016-03-08 09:56:00    作者:马高超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居住区;健身;群众;我市;配建
[提要]3月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规划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的通知》。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月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规划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标的,要通过新建、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新建、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此外,文件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群众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对群众健身设施未按标准规划设计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区、社区等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居住区、社区内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健身设施的使用安全。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