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营立案处罚473起环境违法行为 罚款4100余万元

2016-03-15 15:10: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2015年;东营;立案处罚;473起;环境违法;罚款;4100余万
[提要]15日上午,2015年第四季度及201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会上公布了第四季度及2015年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并详细介绍了2016年的工作打算。

  大众网东营3月15日讯(记者 王青青) 15日上午,2015年第四季度及201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会上公布了第四季度及2015年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并详细介绍了2016年的工作打算。

  第四季度及201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四季度,9条省控河流全部实现省政府确定的“省控河流断面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断面COD平均浓度28.39mg/L,氨氮平均浓度0.85mg/L,较2014年同比分别改善32.47%、77.63%;7条市控河流COD平均浓度48.37mg/L,氨氮平均浓度2.09mg/L,较2014年同比分别改善8.23%、60.80%。

  2015年度,全市9条省控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为27.7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3mg/L,比去年分别改善33.9%、71.7%;7条市控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34.7mg/L,氨氮平均浓度1.74mg/L,同比分别改善31.1%、74.7%。

  2015年“蓝繁”天数227天 第四季度46天

  2015年东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4天,占全年天数的42%,较2014年增加7天,其中一级优的天数增加5天。2015年重污染天数共30天,占全年天数的8%,较2014年减少9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227天,同比增加28天。4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除细颗粒物外均呈下降趋势。

  第四季度,“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46天,同比减少9天。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改善25.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改善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66μg/m3,同比恶化8.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1μg/m3,同比恶化28.6%。

  2015年净获生态补偿资金437万元

  2015年,东营市共获得省级空气质量改善生态补偿资金718万元,向省缴纳空气生态补偿资金281万元,净获得空气生态补偿资金437万元。补偿资金安排用于县区(开发区)生态补偿403.3万元。

  2015年第四季度,需向省级缴纳空气生态补偿资金281万元,县区(开发区)向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19.1万元。

  2015年立案查处473起环境违法行为行为

  2015年度,全市共对473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4100余万元;对1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对3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查封扣押;对3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停产限产;对20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18人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对1起涉嫌污染犯罪案件进行了移交。

  第四季度,全市对154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3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对1家企业连续超标问题进行了按日连续处罚。

  2016年市域内河流全面稳定达到V类水质

  2016年,全市环保部门将全面落实水气污染整治各项任务,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消除空气异味,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市空气质量比2015年改善10%左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各类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彻底消除黑臭水体,2016年市域内河流全面稳定达到V类水质;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遏制土壤污染恶化趋势,部分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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