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10:43: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4月18日讯(记者 向玲)18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知,今年春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及复审工作自4月15日已开始,符合条件人员可在4月30日之前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报名。
据了解,本次鉴定和复审的报名范围包括: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申报人员,2013年7月1日之前核发取得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复审人员(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精神病患者除外);2013年7月1日之前核发取得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复审人员(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精神病、苯丙酮尿症、血友病患者除外);特殊门诊慢性病按原办法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4月15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厅城镇职工13号窗口、城乡居民10号窗口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申报表、病历复印件、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门诊慢性病证及复印件。本次鉴定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自今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对于需要复审未参加复审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其享受待遇资格终止至今年6月30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东营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或东营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
2.相关病种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3.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效证明病人的病情为慢性难治性疾病的门诊治疗病历;
4.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不少于3张)、心血管造影报告等,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
5.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6.参加鉴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
7.门诊慢性病证及复印件(参加复审人员提供)。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