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朋友欠款他竟用租车抵债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2016-04-19 08:24: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芦某 租车公司 车辆 抵债 欠款
[提要]为了还朋友钱,芦某从一家租车公司租来一辆别克君越汽车,向朋友谎称该车系抵账车。同年2月9日,芦某见到赵某,谎称该车系他人抵账给自己的车辆,可以将其转让还债。

  为了还朋友钱,芦某从一家租车公司租来一辆别克君越汽车,向朋友谎称该车系抵账车。在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芦某与朋友签订转让合同,协议转让价格63000元。后来租车公司将车辆要回,芦某合同诈骗行为“东窗事发”。

  记者了解到,芦某因为自己的轿车损坏,为了不耽误跑业务,就打算租车。2015年1月13日,芦某从东营大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一辆别克君越轿车。由于欠了朋友赵某一笔钱,芦某一直被赵某催债。为了摆脱这种情况,芦某就想起了将这辆租来的汽车卖给赵某以此抵债的想法。

  同年2月9日,芦某见到赵某,谎称该车系他人抵账给自己的车辆,可以将其转让还债。赵某不知实情信以为真,遂与芦某签署转让协议,交给芦某63000元。期间,租车公司一直向芦某索要拖欠租金,但芦某编造各种理由搪塞。

  同年3月26日,赵某开着这辆别克君越汽车到青州,将其停放在青州市火车站停车场内,被东营大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开回东营。至此,芦某犯罪行为“东窗事发”。日前,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芦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记者 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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