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09:45: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4月20日,记者从河口区老龄办获悉,今年三月份以来,河口区义和镇46个村的6500位子女响应镇政府发起的“孝德工程”,签订《子女赡养父母协议书》,承诺每个子女每年要为父母提供赡养金不低于600元。赡养孝敬父母还被纳入义和镇46个村的村规民约。
“这是义和镇孝德工程的一次创新,主要是通过协议来确保子女们履行义务,老年人能安度晚年。”河口区义和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介绍。
“签订赡养协议”的倡议是义和镇政府今年3月份开始发起的。该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镇的贫困户多数是老年人家庭,要想改善这部分老人的生活现状,除了靠政府救助,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先让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咨询多位专家并研究商议后,义和镇政府在全镇46个村印发了倡议书,并倡导子女签订一份赡养父母协议书。
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中看到,各村将以户为单位,组织子女根据家庭情况讨论协商每年孝敬父母赡养金的标准,原则上每个子女赡养金每年不得低于600元,约定了兑现时间,还明确了维护老年人在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资产性收益权。对于子女拒绝履行赡养父母责任的,不得享受任何评先树优资格、不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不得享受政府核发的奖补政策、不得纳入村集体推荐的诚信户名单、不得享受任何金融部门授信、不得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村后备干部。对于签订《赡养协议书》后拒不执行的,在落实上述惩戒措施的基础上,镇司法所还将给予法律援助,依法追究违约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协议的公正性、严肃性。
义和镇46个村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其赡养人逐一登记造册,摸清了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及他们对物质和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制定了符合村情的赡养标准。目前,全镇共6500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兑现良好率达95%以上,推进了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
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这是依据国家老年法规政策而实施的家庭行为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措施。
我市最早推出“子女赡养父母协议”的是广饶县。2006年,广饶县60岁以上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老年人都与子女签订了协议书,明确规定赡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标志着农村家庭养老由原有的自主养老向协议养老转变。(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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