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销售“光头强”等动漫的产品 东营五家商场被判侵权

2016-04-22 16:0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商场;侵权;“光头强”
[提要]22日上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其中东营市五家大型商场因擅自销售侵害华强动漫公司“光头强”等系列动漫形象作品著作权的产品而被判侵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五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损失17万余元。

  大众网东营4月22日讯(记者 王青青)22日上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其中东营市五家大型商场因擅自销售侵害华强动漫公司“光头强”等系列动漫形象作品著作权的产品而被判侵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五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损失17万余元。

  华强动漫公司是动画片《熊出没》中“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动漫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经商业运作,这些作品的知名度显著提高,并被大量使用在儿童玩具、文具等商品或其外包装上。2015年5月, 华强动漫公司同时提起对东营市内5家商场的诉讼,主张该五家商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侵害华强动漫公司“光头强”等系列动漫形象作品著作权的产品,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五家商场构成侵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五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损失17万余元。

  法院认为,随着我国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市场主体在逐利意识的驱动下,为了吸引少年儿童的注意,未经动漫形象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带有这些动漫形象作品的商品,不仅给著作权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造成了文体市场的混乱。该系列案件的审结,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为当地多个大型销售企业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法制教育,对促进相关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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